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西宁市城乡建设局,海东市、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施工企业:
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,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创新能力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,经评审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企业级工法;
(二)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工程实践应用、技术质量效果明显、安全可靠、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,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;
(三)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,包括前言、特点及创新、适用范围、工艺原理、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、材料与设备、质量控制、安全措施、环保措施、效益分析、应用实例等;
(四)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国家级、省级工法雷同;
(五)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,无争议、无纠纷;
(六)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、工艺和产品,或使用已列入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、产品。
(七)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或省内,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,相关关键技术及专利权权属清晰,无争议,无纠纷;
二、申报程序
省级工法由企业在企业级工法基础上自愿申报,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、专业组评审、评委会审定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公布,并颁发证书。
三、申报资料
请于2025年4月15日(星期二)前将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装订成册,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20办公室。申报材料主要包括:
(一)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(见附件);
(二)工法文本;
(三)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;
(四)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,施工许可证(开工报告)、施工承包合同等;
(五)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;
(六)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(不少于5张)和必要的图示,提倡增加视频资料;
(七)科技查新报告;
(八)技术标准、专利证书、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;
(九)联合体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;
(十)涉及他方知识产权的无争议声明书。
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,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(含电子版)。
联 系 人:王洪峰
联系电话:0971-6103265
地 址: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
邮 编:810001
附 件:
附件: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