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鲁班奖申报获奖指南
鲁班奖是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,获奖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,其目的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坚持“百年大计、质量第一”的方针,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,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其评选的工作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,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,最后将评选结果报送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,鲁班奖是每两年评选一次,获奖工程数额在原则上控制在240项左右。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。
1、评审组织

2、评选范围
首先中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(扩)建工程,主要包括住宅工程、公共建筑工程、工业交通水利工程、市政园林工程四大类工程才能列入评选范围,其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未能获奖的工程不能再次参加评选。

3、申报方式
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,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,有以下3个注意要点。
地方建筑业企业通过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;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;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通过该单位申报;
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,申报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的,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,申报其他专业工程的,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;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,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。跨地区申报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的,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;
受理申报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、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,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,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,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,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。行业建设协会原则上不得推荐与本行业无关的工程(本行业所属企业申报的工程除外)
4、申报资料

5、申报条件

6、其他申报政策

7、不能申报的情况

8、初审
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按照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(2021年修订)》中申报的条件和要求,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,并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。
9、复查
中国建筑业协会复查组按照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复查工作细则》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之后,将复查报告提交给评审委员会。
10、复查的内容和要求
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。
听取建设、使用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。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,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。
对法定建设程序文件、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全面核查,符合要求后再开展后续复查工作;核查时应重点关注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及其他重要节点的质量情况。
- 实地查看工程质量,并作出量化评价。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,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。
- 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25%,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体量不低于总体量的25%。
- 复查专家应作完整的工作记录: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;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。
复查报告要对复查工程做出客观、真实、全面的评价,并提出“达标”、“基本达标”、“不达标”的意见。
11、评审
评审委员根据报告,通过观看工程影像资料、审查申报资料、质询评议等环节,最后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的工程,其评审结果经过中国建筑业协会会长会议审定后,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
成都天府机场荣获2022~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。项目在建设中累计获得7项国家专利,涉及大跨钢木组合结构、复杂幕墙施工等领域。项目推广应用“建筑业10项新技术”中的8个大项、24个子项,形成3项省级工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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