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定位:升维战略高度,明确核心理念与专属荣誉
1、制定背景升级:2022 版聚焦 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 和行业高质量发展,2026 版紧扣质量强国国家战略,确立 “百年大计、质量第一” 核心方针,将评价定义为 “我国电力行业工程质量最高水平评价”,定位更权威。
2、核心理念明确:新增 **“安全可靠、品质卓越、创新引领、绿色友好”** 四大核心理念,替代 2022 版对工程质量的笼统描述,评价导向更清晰。
3、个人荣誉体系建立:获评工程主要申报单位负责人纳入电力优质工程项目经理名录,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,2022 版无相关个人荣誉设定,强化了项目管理核心人员的激励。
4、推荐原则收紧:2026 版明确 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 原则,替代 2022 版 “择优推荐”,且仅推荐参加鲁班奖、国优奖等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,剔除了安装工程优质奖、詹天佑奖等,推荐聚焦核心国家级奖项。
二、评价范围:扩容并细化,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
1、工程类型新增与调整2、剔除限制条款
2022 版明确 6 类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(如甩项工程、失信申报单位工程等),2026 版将此类要求整合至申报条件中,不再单独设置 “非评审范围” 条款,逻辑更清晰。
三、申报条件与要求:优化时限、简化流程、强化技术应用
1、投运时限放宽
2022 版要求工程投产使用1 年以上 3 年以内,2026 版调整为1 年以上 4 年以内,多期合并申报的工程最早一期竣工验收时间也不超过 4 年,给工程更长的运行验证周期。
2、申报主体要求细化
2026 版明确总承包 / 主体施工单位牵头申报需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授权,2022 版仅要求明确主申报单位,无授权要求,规避申报主体纠纷。
3、技术应用要求升级
2026 版将绿色建造、智能建造与 “五新” 技术并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,2022 版仅要求应用节能低碳、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等,更贴合当前建筑行业发展趋势。
4、平台与登记要求强化
2026 版要求工程核准后在 **“电力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” 完成注册登记 **,申报也在该平台进行,替代 2022 版的 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网络申报评审推荐系统”,实现工程全周期信息溯源。
5、剔除冗余要求
取消 2022 版中主体施工单位建安工作量不低于 15% 或 3000 万元的量化要求,以及境外工程的专项申报条件,简化申报门槛;同时取消 2022 版的 “推荐单位” 制度,申报单位直接自愿申报,无需第三方推荐,流程更简化。
四、评价机构:重构组织体系,强化专家与专业分工
1、机构名称与组成优化
2、日常办事机构升级
2022 版设 “秘书处”,2026 版改为评价办公室(设在中电建协质量管理部门),职责更细化,新增 “申报咨询与技术支持、异议处理、宣传推广” 等职能,且明确初评、现场核查的专家组建与培训要求。
3、专家管理规范化
2026 版要求所有评价专家从中电建协专家库遴选并经业务培训,现场核查专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2022 版仅要求现场核查专家为 “电力建设专家”,无库管和回避要求,专家管理更规范。
五、评价程序:全流程细化,新增初评环节,量化评分更科学
2026 版将评价程序拆解为启动与申报、初评、现场核查、评价委员会审议、公示异议处理、公布与后续六大环节,替代 2022 版的 “资料预审 - 工程核查 - 秘书处会议 - 会议评审 - 公示 - 公布”,流程更清晰,且新增线上初评环节,实现 “线上初评 + 现场复核” 的双重评价,具体变化:1、新增线上初评环节:由专业组进行形式审查 + 量化打分,依据《电力优质工程评价指标表》独立评分,确定进入现场核查的工程名单,2022 版无专门初评,仅通过资料预审直接进入现场核查,筛选更严格。
2、现场核查流程标准化:明确现场核查为期2-3 天,含预备会、汇报会、现场核查、量化评价、现场讲评会 5 个步骤,要求专家结合线上初评得分现场复核打分,现场核查得分为最终得分,且分数差异较大时需提供支撑材料;2022 版现场核查仅要求完成实体评分,无标准化流程和分数复核要求。
3、评审表决规则优化
4、异议处理规范化:2026 版明确异议需书面实名提出,评价办公室 14 日内回复是否受理,责成申报单位 1 周内书面答复,核实异议成立则撤销名单;2022 版仅提及处理重大异议,无具体时限和流程要求。
5、后续管理强化:2026 版新增工程回访制度,对推荐参加国家级评比的工程跟踪使用情况,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奖项主办单位反馈;2022 版无回访要求,强化了获评工程的质量长效监管。
六、评分方式:简化量化要求,淡化固定分值,更重实际核查
七、宣传与推广:新增专章,强化示范引领作用
八、纪律与监督:全面升级,强化廉洁与社会监督
1、廉洁要求具体化:2026 版要求所有参与评价人员(专家、委员、工作人员)签署 **《廉洁自律承诺书》**,明确禁止专家索取 / 接受宴请、礼金等行为,禁止泄露评价信息;2022 版仅笼统要求 “秉公办事、廉洁自律”,无具体承诺和禁止条款。
2、监督体系完善:2026 版明确中电建协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评价活动,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渠道,对违规行为 “认真调查、严肃处理并反馈结果”;2022 版无纪检部门参与的要求,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结合更紧密。
3、申报单位责任强化:2026 版强调申报材料需 “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不得弄虚作假”,2022 版仅提及 “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资格”,2026 版将真实性要求前置为申报基本准则。
九、附则:统一评价体系,废止专项办法
2026 版明确废止原《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 (2022 版)》《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 (试行)》《配电网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(试行)》,实现电力优质工程评价的统一化,不再区分大中型、配电网等专项工程,2022 版无相关废止条款,此前存在多套评审办法并行的情况。